Friday, June 20, 2014

無罪的謀殺案

不是小說﹐因為有人死了﹐一男一女﹐兩個冤魂。又像小說﹐因為故事聽起來﹐感覺有些不真﹐空氣裡似乎飄忽著一曲離譜的怪調。

某天傍晚﹐正逢下班交通尖峰時段﹐洛杉磯的高速公路﹐出現一道不尋常的風景。

十幾輛加州警車追逐著一輛白色的野馬越野車﹐然而並不如想像中的警匪追逐那麼刺激﹐缺少極度危險的飛車場面。追逐的地點離好來塢雖然不遠﹐但並不是電影拍戲。


斜陽餘輝下﹐警車列隊整齊地尾隨在白車之後﹐保持適當的距離﹐車隊進行的速度也維持在法定的限度以內﹐好像正在舉行一場臨時突發的閱兵儀式。

盤旋頭頂上﹐電視台的直升機﹐沿途跟蹤攝影﹐全程現場轉播。全美國上千萬的觀眾﹐緊盯著電視機的螢幕。雖然不知道這場戲碼﹐會有什麼樣的結局﹐但誰也不願錯過隨時可能瞬間變化的情節。

尾隨的警車越聚越多﹐最後一共高達二十七輛。沒有一輛警車嘗試攔阻白車的前路﹐因為白車上的後座﹐坐著一名持槍的乘客﹐是當天被通緝的殺人疑犯。

之前不久﹐被通緝的嫌犯曾透過朋友﹐發表一篇與世告別的宣言。警方一面尾隨﹐一面透過手機的聯繫﹐一路好言規勸他﹐務必為年幼的子女著想﹐放棄自殺的企圖。

這場活生生的現實戲劇﹐發生在二十年前﹐一九九四年的六月十七日。主角是鼎鼎有名的 OJ 辛普森﹐美式足球的明星。

與警車前前後後追逐六十哩﹐辛普森最終回到自家門前停下車﹐向警方投降。在那輛白色的野馬車上﹐搜出他的護照﹐九千元現款﹐手槍﹐和一些假髮之類的化裝用品。

五天之前﹐一九九四年的六月十二日夜裡﹐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和一位男性朋友高德曼﹐在妮可家門口的台階﹐慘遭利刃割喉殺害﹐當時兩個孩子正在屋內睡覺。


這天下午﹐妮可與辛普森曾分別出席觀看女兒的舞蹈表演﹐兩人之間並無對話。兩年前﹐妮可曾因不堪屢次三番的家暴與辛普森離異。離婚之後﹐兩人藕斷絲連的關係﹐並未完全終止﹐但妮可最近下定決心﹐與辛普森了斷惡緣。

(惡夢) 生怒揮施拳腳﹐起妒留痕傷貌。隱忍恨滋生﹐碎璧萬難修好。家暴﹐家暴﹐
扼制萌芽須早。

似乎每個理智的人都在問﹐如果辛普森堅信自己無辜﹐與前妻的凶殺案無關﹐為何不挺身出面﹐照顧剛剛失去母親的一對兒女﹐承擔起父親的職責﹐反而留下告世遺書﹐準備出國逃亡﹖

高潮迭起的戲劇﹐並沒有因嫌犯落網而結束。這場轟動全美﹐震驚世人的刑案﹐卻接著上演一幕世紀審訊。

雖然案情黑白分明﹐但同一案件﹐同一審訊﹐美國的黑人與白人卻看到截然不同的真相。

命案發生後第二天﹐警方偵探留意到受訊的辛普森手指有新的割傷。在妮可家的命案現場﹐及辛普森的車上和他住家走道上採收到血跡﹐經過DNA的驗試﹐證明吻合辛普森本人。

警方在命案現場找到一隻作案的左手手套﹐上面有辛普森的血跡。又在辛普森家的後院發現另一隻遺棄的配對右手手套﹐上面有兩名被害人的血跡。同時警方也在辛普森的臥室﹐發現一雙沾血的襪子﹐其上也驗出被害人的血漬。

殺人的動機明顯﹐現場的物證確鑿﹐疑兇又缺乏不在場的人證﹐檢警辦案信心滿滿。面對如山鐵證﹐嫌犯似乎無可遁形。

受到眾人矚目的刑案﹐花了一年多才完成審判。結局出乎眾人意料之外﹐疑兇獲判無罪釋放。

為什麼陪審團會導致這樣的結論呢﹖每個人心頭都有相同的疑問。

想要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還得從案發四個月後的陪審團選拔說起。那是一場勢均力敵﹐三方拔河的遊戲。

力求公正的法官﹐一開始就排除曾經讀過報章新聞﹐或聽過電視報導的陪審候選員﹐因為他們的思路判斷﹐已受到媒體的污染。

辛普森成名之後﹐一直在富裕的白人世界裡打滾﹐與社會低層的非裔族人脫節。儘管如此﹐辯護律師還是決定主打種族牌﹐爭取非裔當陪審。以遭到白人刑警欺壓為訴求﹐激起陪審的悲情。燃點受到歧視不平之火﹐啟發陪審的正義感。

充滿自信的女檢察官﹐則偏好女性的陪審。認為她們將被自己出類拔萃的表現征服﹐認同自己在男人的司法世界中為女性出頭的努力﹐感受身為女性的驕傲。她以家庭暴力引發的不幸謀殺﹐作為整個案件訴求的主軸﹐為遭到迫害的女性同胞申冤﹐將殘忍的被告定罪。

經過兩個月的嚴格淘汰﹐從上千人之中﹐精挑細選平日不看書報﹐對社會新聞不感興趣的合格者﹐陪審團終於在三方妥協下產生。

參與最後表決的十二名陪審﹐只有兩人曾經上過大學。其中九名是黑人﹐一名西裔﹐和兩名白人。十位女性﹐兩位男性。不管怎麼看﹐陪審團與社會的組成比例﹐有明顯的偏差。然而滿足三方要求的小小交集裡﹐似乎不存在其他可行的配對。

正式開庭﹐電視台全程現場轉播。一場空前絕後的連續劇﹐不但創下高收視率﹐電視台還節省了製作費用﹐和演員的支出。長達八個月的庭審﹐陪審團與外界隔絕居住﹐既沒有報紙﹐也沒有電視。陪審員彷如受到監禁的受刑人﹐不得回家與家人團聚。

檢察官發揮科學辦案的精神﹐以兇嫌在案發現場留下的血跡﹐作為被告犯案的主要證據。一大串專家出庭作證﹐陳述和解說 DNA 驗證的結果。在全國觀眾注視下﹐每位證人都渾身解數為一舉成名而努力作秀﹐對著電視鏡頭﹐進行有深度的專業研究報告。沒有人關注在一旁的陪審團成員﹐究竟聽懂多少。

辯護律師的回擊﹐則集中在洛杉磯的白人刑警身上﹐揭發他們曾經種族歧視的過去﹐暗示故意設陷栽贓的可能。在法庭上將受審的對象﹐由被告移轉到發現證物的刑警。

辯護律師也聘請了李昌鈺博士以專家身份出庭作證﹐他用簡單的白話說了一句﹐“警檢呈堂的證物有問題”﹐陪審團總算聽懂了結論。被挑撥的不信任﹐進一步得到強而有力的支撐﹐發酵成為合理的懷疑。

檢察官要求辛普森當庭試戴作案手套﹐結果被告在庭上展示手套的尺寸﹐與自己手掌大小﹐似乎不完全吻合。檢察官的現場反證﹐使案情急轉直下。


當歷時八個月的漫長審訊結束時﹐大家都疲憊不堪。陪審團經過不到四小時的討論﹐於一九九五年十月三日﹐宣告辛普森無罪。全國的非裔黑人從電視聽到無罪的訊息﹐紛紛走上街頭歡慶。

稍早前﹐陪審團一進入討論室﹐就先進行初次的無記名投票﹐結果十比二。認為被告無罪的多數陪審﹐紛紛發言陳述自己的理由根據﹐接下來再請認為被告有罪的陪審反駁﹐此時竟無一人出面發聲。靜悄悄的一室﹐似乎誰也不願被人發現自己是與大夥對立的兩位少數。

少了激情的辯論﹐沒有陪審提到有關 DNA 的隻字半語﹐就直接進行第二輪投票﹐全體十二名陪審團員﹐一致達成協議﹐認為檢警在庭上提供的證據不足採信。

從法院提供的眾多證詞之中﹐陪審團員選擇最能接受的真相版本。

當全國上下焦心等待陪審結果的時候﹐陪審團員卻早已無心戀戰。在釋放被告之前﹐陪審團員更急於解放自己。速速結案﹐早早回家﹐儘快與家人團聚。

性別終於被種族的因素打敗。檢察官的滿腔熱血﹐無法傳送司法正義的氧氣﹐也沒有呼出死者的冤氣。

如山的鐵證﹐透過有色的瞳孔﹐被看成一堆垃圾。呈堂驗血DNA 的訊息﹐迷失在陪審體內基因的旋梯之中。

勝訴的辛普森﹐微笑步出法庭。

4 comments:

  1. 才看了開場白,就猜到是說辛普森這個案子。雖然鐵證如山,可最後為什麼手套尺寸不符合呢?被掉包了?我記得當時辛普森當庭試手套時,因尺寸不合而引起很大的迴響...如果站在辛普森有可能被栽贓的角度想,手套上有他的血跡或房裡搜出沾血漬的襪子,都可能是有心者安排的證物,(很多電影不都這樣演嗎?刺激1995?),而最後手套尺寸不符,正說出設局者百密一疏?

    辛普森有槍在身,為什麼要用刀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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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近距離持刀割喉﹐手套上沾滿噴出的血水。當血水凝結成塊收縮﹐手套質料失去原有的伸張彈性﹐再戴就可能比較困難﹐造成不合手的錯覺。

    可惜的是﹐在被告當庭試戴手套出醜後﹐檢方不曾下過任何功夫﹐為陪審團釋疑﹐任由疑火漫燒﹐一發不可收拾。

    犯案必有動機﹐栽贓也得要有理由。精神正常的人﹐誰會冒險對陌生人無端使壞﹖

    辯護律師提出刑警栽贓的可能﹐並沒有任何證據﹐目的只是讓陪審心生疑惑﹐結果證明這手法是成功的。

    深夜子時﹐被害人的屍體被路人發現報警。警方隨後趕到﹐發現疑兇在現場留下的左手套和滑雪帽﹐或許因為死者掙扎而脫落。

    不到五小時後的清晨﹐警方前往辛普森家﹐告知前妻的命案。辛普森夜飛芝加哥﹐當時不在家。刑警先發現他的車門把手上有血跡﹐便翻牆入院﹐在院內發現沾滿血水的右手套。警方趕到命案現場和辛普森家﹐都不是單人行動。

    假設刑警有心安排設局﹐那人似乎必須事先得知命案即將發生﹐曉得被害人與辛普森的關係﹐又知道辛普森不會在家﹐才有可能在短短的的時段裡栽贓成功。

    既沒有血海深仇大恨﹐又沒有預知的通天本領﹐臨時接獲報案的刑警﹐一到現場就立刻生出念頭﹐避開同僚的注視﹐執意揀拾浸血的右手套﹐開車前往辛普森家﹐丟進院內﹐栽贓被告。這樣牽強的情節﹐似乎不屬於合情的推理。

    至於選擇用刀﹐或許是因為沒有槍聲﹐不致引人注意﹐作案後比較容易脫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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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案件我是很相信辛普森就是兇手,但當年那個手套戴不進去的畫面,也的確讓人不 得不疑心會不會自己太受媒體影響,認定家暴者定有行兇的可能。

    所以,陪審制是有漏洞可鑽的?只要能控制陪審團的主要思維和意識,便能打一場勝訴?
    不知怎地,聯想到所謂的民主,一旦控制或掌控了選民的思維,有可能積非成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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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司法陪審本就是為維護被告權益而設立的制度。

    檢察官必須在庭上呈示合法的證據﹐辯護律師只需一旁提供合理的懷疑﹐然後讓陪審團作出合情的判斷。

    估計辛普森為辯護律師團﹐支出最少三百萬美金﹐甚或兩倍以上。其他刑事案件的被告﹐想依樣撒錢效法﹐可能心有餘而力不足。

    前車之鑒﹐從辛普森一案﹐我領悟出被告勝訴的訣竅。

    為被告辯護的律師﹐依循以下原則﹐走三個必要步驟﹐就可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挑選陪審時﹐要及時發掘善於推理的候選人﹐在第一時間排除在外。陪審員的工作及學歷﹐具有指標性的參考價值。
    二﹐檢警取得證據的過程是否合法﹐和證人的品格﹐庭審時務必吹毛求疵﹐毫不留情。
    三﹐庭審時儘量煽情點火。在陪審心中播撒疑種﹐努力灌溉施肥培育﹐使其茁壯成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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