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6, 2013

閒遊舊金山- 聯合廣場(Union Square)

舊金山是個有心的城市。心在哪兒﹖心裡又藏著什麼呢﹖


好似紐約市的時代廣場﹐聯合廣場處在舊金山的心臟位置﹐是個深具活力的地方。充滿輕鬆平和的氣息﹐聯合廣場的四個角落都有一顆心﹐誠摯地歡迎外地的遊客。每顆心都有花草棕櫚為襯﹐台階上常擠滿拍照的人群﹐好像所有到舊金山的遊客都非得來這裡報到。




廣場四週有林立的旅館﹐百貨大樓﹐餐廳﹐全是吸引人潮的地方。佔了地利之便﹐聯合廣場自然是個好玩的廣場。喜歡名牌精品的遊客﹐可以盡情地逛店採購﹐直到筋疲力盡﹐直到錢包空竭。對逛街沒興趣的人﹐廣場卻是歇息和欣賞人流風景的好地方﹐同時也讓自己進入別人的觀景視線。


在淘金潮的時代﹐聯合廣場的四週是住宅區。在美國內戰的時代﹐北方的Union 和南方的Confederacy 打得火熱﹐西岸的舊金山市民不甘寂寞﹐經常在廣場空地聚會遊行﹐聲援北軍﹐廣場於是被人稱作Union Square。內戰結束將近一百五十年﹐癒合的傷口仍留下瘡疤舊痕﹐廣場至今仍保留著戰時的原名。


到了十九世紀末期﹐幾個氣魄十足的大教堂蓋在聯合廣場的周邊﹐唯獨留下東邊的一條小街(現今的Maiden Lane)﹐是溢滿酒氣聲色的紅燈區。上帝與魔鬼在廣場﹐隔空交戰﹐火力十足﹐白天晚上各自稱霸一方。
 

一九零三年﹐廣場正中央原本有座升旗桿﹐被市政府更換成一座聳立的圓柱紀念高塔﹐柱頂上面立了一座勝利女神的銅像。女神右手拿著象徵勝利的桂冠花環﹐左手高舉著希臘神話海神Poseidon的三叉戟﹐展現不可一世的海權力量。女神左腳向後微微揚起﹐對著大洋的方向薄紗輕舞﹐一幅迎風飛騰的模樣。


既然是勝利女神﹐就該有被紀念的戰爭。那麼戰爭又發生在何時﹖在哪兒呢﹖答案是十九世紀遠隔太平洋另一端的島國。就讓我們回顧一下相關的歷史故事。

十六世紀﹐葡萄牙探險家麥哲倫﹐率西班牙的船隊﹐首次環球遠航探險。船隊橫渡太平洋﹐抵達呂宋島﹐麥哲倫與當地土著發生衝突陣亡。幾十年後﹐西班牙遠東艦隊佔領呂宋群島,以西班牙國王菲力普的名字﹐命名菲律賓﹐並對群島進行長達三百年的殖民統治。

十九世紀末﹐西班牙在加勒比海的殖民地古巴﹐發生抗爭暴動。美國派軍艦保護僑民﹐卻引發緬因號沉船爆炸事件﹐最終導致一八九八年美國與西班牙的開戰。美國人聲東擊西﹐正面佯攻古巴﹐太平洋側面實打菲律賓。

五月,美國海軍上將狄威率艦隊在馬尼拉灣突襲﹐摧毀西班牙的遠東艦隊,並佔領馬尼拉。西班牙兩顧不全﹐美軍乘勝登陸古巴﹐在加勒比海的島戰再傳捷報。西班牙最終與美國簽訂巴黎和約﹐承認古巴獨立﹐讓出菲律賓﹐波多黎各﹐和關島等殖民地。

馬尼拉灣戰役﹐終結西班牙海上強權帝國的地位。一消一長﹐美國太平洋海軍﹐乘機順便併佔夏威夷群島﹐從此奠定美國太平洋海上強權的地位。舊金山聯合廣場的勝利女神碑﹐就是紀念馬尼拉灣戰役﹐大獲全勝的海軍上將狄威。


一九零一年﹐美國總統麥金萊親臨主持狄威紀念碑(THE DEWEY MONUMENT)的破土儀式。當時的副總統是美西戰爭中攻打古巴有功的泰迪羅斯福。世事難料﹐勝利的喜悅也有期效﹐六個月後麥金萊被刺身亡﹐羅斯福繼任成為美國總統。


原先的紀念人變成被紀念人﹐勝利紀念碑臨時改為同時紀念狄威和麥金萊。勝利女神手中的三叉戟代表的是海軍上將狄威﹐桂冠枝環則屬於總統麥金萊。泰迪羅斯福總統於一九零三年親自到舊金山的聯合廣場﹐為狄威紀念碑落成揭幕。


一九零六年﹐舊金山大地震﹐毀了四分之三的城市。舊金山聯合廣場週邊的建築﹐教堂及紅燈區全部被拆除。震後整建舊金山﹐聯合廣場才被重新規劃為旅館商業中心﹐經過百年經營﹐漸漸發展到今日的模樣。


聯合廣場四個角落心的主人﹐其實並非舊金山在地的居民﹐屬於離開舊金山的外地人。一九六二年﹐Tony Bennett 唱紅一首歌﹐我的心留在舊金山﹐“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從此被舊金山綁架的遊客心﹐多如天上的星﹐數也數不清。




二零零四年起﹐舊金山市立醫院﹐在市區的重要景點﹐設立心形雕塑﹐專門收藏遊客四處遺留的心。每年由藝術家設計圖畫﹐為心上彩﹐點墨皆為遊客留心。心形雕塑展出為期一年﹐期滿後公開拍賣﹐所得款項充當醫院的慈善基金。



若是遊客每年都到舊金山聯合廣場一遊﹐就會發現所看到的心上圖﹐次次都不一樣﹐出自不同畫家的手跡。上回留下的心已被舊金山醫院拍賣﹐流落他處﹐如今只好將慈善的愛心﹐懷思的衷心﹐再大方地重留一次。


舊金山聯合廣場﹐觀賞人流風景的最佳地點﹐就是面對梅西百貨的梯階。閒坐看對街透明窗內的食客﹐看人行道流動的人群﹐看街頭一輛輛敞天的觀光旅遊車﹐看週邊靜坐的同好﹐川流不息﹐眼前的風景瞬變時化。看別人﹐同時也被別人看。


兩位小女孩﹐在聯合廣場的梯階﹐餵食一群鴿子。


飛來兩隻小鳥﹐想吃卻又不敢與鴿子爭食。原先本在餵鴿子的女孩﹐見狀就起身踢趕鴿子﹐改餵小鳥。雖是見異思遷﹐但顯扶弱抑強﹐頗有俠義之風﹐可見同情之心。


小女孩本來在這位男士身旁餵鳥﹐招來一群飛鴿。男士對小女孩不耐煩地說﹕“我在這兒看書﹐妳就到別的地方餵鳥”

悻悻然﹐小女孩換了別個地方。餵完鳥之後﹐她特意留下部份的餘糧﹐偷偷摸地走回男士的身後﹐故意一把撒在他身邊﹐然後調頭轉身溜走。

“瞧﹗這女孩多壞心眼﹗”老婆對我說。

我心想﹐這不叫壞心眼﹐只能算是頑皮。且聽她心裡不服氣的無聲抗議﹕“我在這兒餵鳥。你若不喜歡﹐儘管到別的地方看書﹐為什麼趕我﹖”

4 comments:

  1. 我給小女孩的頑皮逗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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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蓓蓓,心境不同,我比較同情那位在看書被打擾到的男生耶!因為也曾經在看書時被旁邊的人干擾,弄得心情很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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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呵呵﹗大人說的算﹐小孩即使不服氣﹐也沒轍。

    其實舊金山有條市規﹕Article 7, section 486 of the San Francisco Municipal Code:

    FEEDING BIRDS AND WILD ANIMALS PROHIBITED

    It shall be unlawful for any person to feed or offer food to any bird or wild animal in or on any sidewalk, street or highway of the 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It shall be unlawful to feed or offer food to any Red Masked Parakeet in any park of the City and County of San Francisco.

    根據這條文﹐在市街﹐行人道﹐和公路﹐不許餵食任何鳥類或野生動物。在公園裡﹐不許餵鸚鵡。

    問題一﹐那麼在公園﹐在自家草坪﹐或後院﹐餵鴿子算不算違反規定﹖

    問題二﹐市政府在街道種樹﹐野鳥吃了樹上長的果子﹐市政府本身是否也違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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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光年兄的問題一不存在啊,在公園不許餵鸚鵡,把物類都指出來了,可見在公園餵其它鳥類是許可的?...^^
    至於問題二,嗯...可以看出光年兄蠻難纏的,喜歡跟市政府抬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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